单人床

你闻见了爱情的味道,然后,它走远了,其实你并没看见,只是时常能闻到这种味道。它若有若无,总是在引诱你,而你又不能言明。这,大约就是暗恋,一场独角戏。暗恋,一个卑微又美好的词,它大约是爱情小说里,最美好的那部分,也可能是情感史上,最浪漫的词。只有暗恋,才不求回报,不斤斤计较。暗恋,和占有和欲望无关。

我不是在讲我的故事。前两天,在鱼眼儿咖啡馆,朋友在玩儿切水果和看柏拉图的《理想国》之间任务切换,而我因为iPad被夺去,又没带书,只好在咖啡馆的书架上找了本薄薄的小书。张小娴的《荷包里的单人床》。我从来没看过张小娴的书,确切的说,我几乎没看过此类爱情小说。在读初中时,大家纷纷传口袋言情书看的时候,我正在看漫画,看爸爸的《收获》,看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》,看荣格。。。从小就是深沉的孩子哇。

这本小书讲了一个暗恋的故事。看完之后,我想起来,从前和闺密们茶话会的时候,曾经讨论道:大约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很美的暗恋的故事。但正如张小娴所说:暗恋是卑微的,所以我不承认我暗恋过。我们大约也不肯承认有过那样的卑微的时候。她在前言里还纠正了那谬传是泰戈尔的那句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。”说那根本是她自己的原创。晤,真是一个挺在乎周遭反应的女子,敏感又小气,适合写爱情小说。

因为是那么的卑微,我也不愿意讲我的暗恋故事。被暗恋的故事么,因为没被表白过,就更不可能讲述了。我想讲的,是单人床的故事。(这篇写在11月1日的BLOG,因我的懒惰,没有了下文,我也回忆不起当时想要写什么,于是,就这么半篇,发出来吧,总好过没有。也许我真的有一个很美的单人床的故事,藏在我脑里。)

症结

“做不到最好就别做了。”看了drunkdoggy的日记,我忽然明白了这么多年我的症结在哪里。她说:“画画、摄影、写作、旅行,爱一个人,其实都是同一件事。”细细想想,真的都是同一件事。

我练书法有10年的时间,在父亲谆谆教诲和手把手的指导下,我写得也像模像样,但有一天我发现,我只是在不停地临摹那些大师的字,却总也无法赶上并超越他们,甚至我都不能超越我的父亲,于是,我把它扔下了,尽管在高中毕业,我即将到北京读大学时,父亲还塞给我一只顶好的狼毫。

我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没有摄影的天分,在大三那年,我们在暗室里洗出自己的黑白照片时,我就知道。我能按照所有规则,将它做得无可挑剔,但是我没有创作的天分,我太中规中矩了,无法跳脱出自己的人,是怎样也拍不出满意的照片的。忘了谁跟我说过:“那些大师的作品,都是有缺陷的,甚至他们在刻意制造缺陷。”我回答:“但是那些缺陷,在他们眼中,就是另一种完美。”所以,后来我的摄影SLOGAN就变成了:举着手机乱拍。在大家都兴奋地往flickr上传完美的摄影作品时,我买了PRO,传的却是手机的生活随记。读到此,你是否想到了instagram,是否想到了path,明白我不热衷它们的原因了吧?

写作亦是如此,因为总想写出最好的那篇,于是迟迟不动笔,迟迟不完成。其实,那只是用来填每周版面的职务写作,我却总是不能把它们等闲视之,总是太过紧张,老觉得署了自己的名,就应该对它们负责。我忘了一件事:你,或者你的作品,并没你想象中的那么重要。

“夹生”。不知从哪儿看到这个词。我想,我给很多人的感觉应该就是这个词吧,难以言明的距离感,我自己都不曾察觉,然而它确实存在。去上海,看一位老朋友,他说了一句至理名言:“在北京,如果参加一个超过15人的party,那里一定有一个疯子。”他还说了另一句:“你对人太挑剔,交往可以,但是做朋友难。”就这么轻易,被一个偏隅上海,一年才见一次的人看透了,真是不设防。

圣诞前夜的前夜,喝醉了。如何醉,以及醉态怎样,我都不想提及了。我只是想说,5年了,又醉了,真好。这是一次不设防的酒局。在去之前,我跟晶晶说:晚上我要把自己推倒。而后,这件事就这么发生了。除了拖延症,我是一个意志强烈的人,强迫症患者,如果事情没有按我设想中的那样发展,我会很纠结,很难受,所以,5年来我不曾醉过。

爱一个人,也是那样。我信奉朋友说的“美好的长期租约”,却惧于和任何人签下这份合约,我怕结局是我能想到的不完美。我能匆匆爱上一个人,却肯定在深思熟虑之后离开,我不能忍受混乱的情感世界,我希望它脉络清晰,知道从哪里来,又将去往哪里,但我太过于自我,于是总在我不确定的时候,就结束了。我从来看不进《男人来自金星 女人来自火星》那样的书,尽管我的朋友说它很有指导意义,我只相信直觉,直觉对了,我就会变得很随和,不挑剔,怎样都好。但我的直觉,在朋友们看来,却总是在出错。

新年了,一些不曾预料的结局,一些不曾预料的开篇,我不知如何去总结过去的这一年:换了两次工作,没有搬家;掐架了,又和解了;重新写字了,不做版了;试图不熬夜,但每个礼拜总有一次;没有爱,也没有恨;看到了希望,又收获了失望;总是想晒太阳,又总是在屋里看着窗外的太阳;想戒酒,却又爱上了咖啡;想吃巧克力,糖果盒子里却只有大白兔奶糖;想出去野,却一直在死宅……生活对于我,就是一个矛盾的两种体现,我的内心和我的外在,永远是那么不统一却又和谐相处。

希望即将来临的龙年,能有多一点点的惊喜,以及多一点点的不完美。

死去以后的我

做了一个死去以后的梦。梦里,我在人间过了死去以后的49天。而后,在和朋友谈笑风生的时候,不得不离开了人间,临走时手里还握着她们送我的一枚五彩发卡。接着我就来到一个大厅,这是等候区,去鬼界最快捷的方式是坐电梯下去,全身会鼓起来,我害怕。

在一个老人的鼓励下,我战战兢兢的站起来,瞅了眼只有骨头的自己,只披着一块模糊不清的布,我还不习惯死去这回事啊。有漂亮的骨头妹们,穿着美丽的衣裳,三两结伴地走来。我看了看手里的帽子,它上面正别着那枚五彩发卡,顿时一阵温暖,我用看得到骨节的手戴上了它,我要去做那个电梯,去陌生的鬼界。

依然清晰地记得,自己假装还活在世上的那49天是什么感觉,甜蜜又梦幻,场景里满是幔纱帐,而后就看到,大街上人人都烧着纸钱,我忽然变得很无力,想说话也说不出来,如抽丝一般地倒在地上,手里浅浅地握着刚得的发卡。是因为快立冬了吗?死真的是如这般地措不及防吗?醒来怎么觉得这梦这般美好呢?

在幔纱帐里,我和女友们聊什么已经完全不记得了。似乎我在说着我想写的一系列东西,她们对我说,你写嘛,表浪费了。于是我们边散步边交谈,梦里走过了很多的地方,其实那时候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已不在世,现在想来,那会应该是在女友们的梦里,在跟她们聊天。

直到我晕死在街头,醒来见到了一个大厅。准确的说,那应该是一个洞穴,但并不幽暗,墙上有昏黄的烛火在闪烁,有一位身形巨大的老人,占了很大的一个高台,我凝视着它的时候,它醒了,它的身体和我们不一样,好似木乃伊那样,有皮肉包裹着,尽管看着很干枯。

它醒了,于是正好看到我好奇的双眼,呃,其实是我好奇的空洞的眼睛。它察觉了我内心的害怕,告诉我,最快的路就是坐那个电梯,身体会鼓起来,但转眼便能到了,否则就要走很远的路。它多洞悉我啊,知道我懒,怕走路,可是内心又惶恐。

我看了眼三三两两的骨头妹们,决定去做那个电梯,进鬼界。

后来…我就醒了。

我想,这也许是种预示,两年了,我终于从心底里好起来了。

忧伤的长假

在推特上感慨:忧伤的长假。非常地怨妇。只是想到十月过去就是十一月。第三年了,答应妈妈这次要回家。想着这个,就觉得忧伤。

半夜迷迷糊糊爬起来,觉得感冒似乎好了,也不发烧了。冰箱里已经没有水。凉气一袭,又有两道清涕流下。用纸巾揩完,团了团,投进垃圾筒。隧决定给自己煮一碗红枣茶。

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,当心中不再抱有希望之后。一个人也懂得生病时,爬下楼买药,没有食物时,打遍了周遭的外卖电话,生了一肚子气后,还是笑着对必胜客的送货小伙道谢;早上起来也会很精神的给自己做一壶手冲咖啡,哪怕没有人分享;留着准备和朋友一起喝的茶,也开了封。

"你有食物么?有药么?"H先生问。乐呵呵的表示全部自己搞定啦。拒绝了探视。假期初原准备好好收拾下夏季的衣服,但只来得及洗干净,还没来得及收起来,屋里一团糟糕。悲催的处女座,就是这样。索马里说,恨死我们处女座了,内心卑微到尘埃。

因为红枣茶,又出了一身汗。这还是上次去郑州带回来的枣吧。身体不舒服就会胡思乱想。早上七点多醒来,打开电脑,看见了乔布斯的死讯,脑子里是一片混乱。然而可怕的是,在打开电脑的瞬间,升起的还有一个念头,我对自己说,做了快十年记者了,不然找个机会彻底不写了吧?太可怕了,前几天我的写作欲望还很强烈呢。

我把它们都算作是间歇性抑郁。病好起来,它们应该就不见了。

要说这次生病,可能是前两天出门吃晚饭受凉了。那天,大猫老师顺路来接我,我下车后发现外套不见了。骂自己笨,总是乱丢东西,一看是红灯,那辆出租车没有走远,于是拔腿就去追,打开车门,我就傻眼了,根本就没有。这时候,听见一男人的声音:"喂,喂。。。"叫了很多声。原来是掉在了地上。

也许那天我就已经感冒了,正晕乎着呢。

失语

好像拿到我那本簇新的奈良美智的本子,不知道要在上面如何写上第一笔一样,我也不知道要在这个焕然一新的blog写上什么,才能配得上它,就失语了。

感谢姗姗,在准备澳洲公民资格考试期间,抽空为我架了blog,并帮我搞定了域名转移问题。明明是个文科生和艺术家,被我逼成了geek,我有罪。

上一个blog的版本,是伴随着小虾的失恋而消失的。恍神中的他,cancle掉了一台服务器,忘记了他和我的,和蕾的blog……统统都在上面。所以说,恋爱害人嘛。

大好青年们,赶快从你们的情感线团中解脱出来,拿出一把剪刀,咔嚓了事。如若你不是个诗人,所有让你痛苦的东西,对你而言就没有重要价值。

好吧,其实我也在说服自己。颓靡时,就觉得谈一场无望的恋爱好了。积极时,就觉得努力干一份事业才是正道。

人总是矛盾的吧?心和口,手和脚,都不一定是同步的。但是我们最不需要的,是一颗“化妆了的心”,我忘了这个词是从哪里看到的,觉得挺好。心和口不一致是可以的,但你确实明白你在说什么吗?你的心又在想什么?

好吧,其实这是一篇测试文,我想知道google reader是否能抓到它。

我只想被世界糊弄

半夜忽然悲从心生,问朋友:如果没有一个亲人,我们还可不可以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?
他回答道:世界简直就是为这样的人而存在的!
我认为那是胡说,要不为何在亲人团聚的节日,有那么多人在难过?
他说:那是世界为了糊弄大家。
在人人都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的时候,我却只想被世界糊弄。

小翠

本来我给它起名叫小青来着,靶叔误听,记成了“小翠”,生生的把一个男生叫成了女生。
见到它的第一面,是在小松的咖啡店,我正饿得心慌地等我的土豆牛肉盖饭,饭是蹭的超哥的。
靶叔说:“要玩儿活物不?”
从怀里掏出一只葫芦,八棱的,玳瑁盖,靶叔抖了两下,这个小东西就从葫芦里扑簌一声掉了下来。
第一次在冬天见到蝈蝈,我觉得有趣,就把手凑过去,从靶叔手中接过了这只小蝈蝈。超哥和冉哥大约是讨厌虫子的,离小翠远远儿的。
“它会咬人么?”我问靶叔。
他思索了一下:“好像被咬过一次,一般它不咬人。”
话音未落,我只觉得左手的拇指被小东西碰了一下,没在意,紧接着就痛得哇哇大叫起来,急忙把它甩开了。
真是食肉昆虫啊,也不管我是不是它衣食父母,张口就狠咬下去了,血点跟着就冒了出来。
还好,我的第一反应不是把它拍死。
但,我不是唯一一个被咬的。就在今天,把它放出来喂食时,靶叔也被它轻咬一口,所幸的是,他及时地就将它甩开,小翠没来得及咬第二口。
第一次玩儿蝈蝈,就被咬了,是以为记。

蘑菇

有一则蘑菇的故事,是这样说的:

有一个精神病人,以为自己是一只蘑菇,于是他每天都撑着一把伞蹲在房间的墙角里,不吃也不喝,像一只真正的蘑菇一样。心理医生想了一个办法。有一天,心理医生也撑了一把伞,蹲坐在了病人的旁边。病人很奇怪地问:你是谁呀?医生回答:我也是一只蘑菇呀。病人点点头,继续做他的蘑菇。过了一会儿,医生站了起来,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病人就问他:你不是蘑菇么,怎么可以走来走去?医生回答说:蘑菇当然也可以走来走去啦!病人觉得有道理,就也站起来走走。又过了一会儿,医生拿出一个汉堡包开始吃,病人又问:咦,你不是蘑菇么,怎么可以吃东西?医生理直气壮地回答:蘑菇当然也可以吃东西呀!病人觉得很对,于是也开始吃东西。几个星期以后,这个精神病人就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,虽然,他还觉得自己是一只蘑菇。

讲故事的人评论道:
第一、一个人可以带着过去的创伤继续,只要他把悲伤放在心里的一个圈圈里,不要让苦痛浸染了他的整个生命,他就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快乐地生活。
第二、当一个人悲伤得难以自持的时候,也许,他不需要太多的劝解和安慰,训诫和指明,他需要的只是有一个人在他身边蹲下来,陪他做一只蘑菇。

身边有好几个朋友的亲人去世了。我没有去劝解,因为我知道,那根本没有用。H小姐和H先生去年做了我的蘑菇,我特别的感激。虽然我知道带着创伤可以继续生活,也可以装作每日很快乐地出门。然而每当夜深时,特别是在这样寒冷的冬夜,一切都会卷土重来。

最近总是睡不着,睡着了也会做噩梦。我开始看《实习医生格雷》,这部我从来都懒得看的美剧。我一遍遍地看里面病人在医院临终时刻的场景,一遍遍地想象,我所没能看到的20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。一遍遍地幻想,如果我在,是否事情会变得不同,我是否就能避免失去亲人的痛楚。

冬至那天,我没来得及去广化寺,本想悄悄地将那天给糊弄过去,用“植物大战僵尸”来将它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周末。夜晚来临多么不幸,还得出门果腹。从长椿街到牛街的那条路上,有无数的粉笔或水画的圈圈,大家都在这里给过往的亲人送寒衣。我试图向他讲我有多么的难过,想向他讲去年的今日我在火车上,是多么的绝望,这些我不曾对谁提及的伤痛。他没有任何反应,轻巧的避开了。我开了个头,无法继续,又默默地结束了。

有时候,别人不愿意做你的蘑菇就算了,无需强求。因为,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撑个伞,蹲在你的身边。而他要的,和你要的,永远也不能放在天平上,做比较。

年事梦中休,花空烟水流

那位“被遗忘的角落”同学,写blog也不容易的啊,别催稿了:)
早上起来憋出1500字以后,便再也写不下去,去无数人的blog晃了一遍,还是思绪烦乱。
一个有关拖延症的稿子,一个拖延症患者在写着,拖延了无数个白天,每天都能给自己找一个借口。
昨天是农历的生日,距离我能记得的阳历生日,还有10天。妈妈特意打了电话提醒我吃面。在爸妈身边的时候,妈妈总把我生日忘记,后来离家了,她却每年都记得很清楚,每年在农历生日前一天打电话给我。而爸爸,还会在阳历生日的前一天晚上,默默给我发个短信,祝我幸福。
傍晚,趟过CBD拥挤的人流,我回到长椿街,在面爱面吃了碗面。扛着笔记本,推门而入的时候,一个很帅很man瘦高个短发男人举着电话站起来往我这里看,“要是他是在等我吃晚饭该多好?”我心里YY着,一个人占了一个四人桌。
“你是秋天生的吧?”一位道学中人对我说,那天我们在喝茶,我问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他中气十足地回答:“感觉。”那声音,像极了6月结婚的那位同学,浑厚又响亮。
“你回来了。”他说。这个夏天,我回来了。带着满身的尘土,趁着7月的烈日,回来了。
其实我一直在这里,只是你没有发现。
真不愿敞开心扉,每次都受伤。
上次拍片,H先生穿了一件黑色T恤,上写着“perfect stranger”,一时之间闪电从我心脏划过。
一度,我很讨厌北京,想各种办法离开它。我出很长的差,一个接着一个,脚不沾地,朋友说:“干脆,你把北京的房子退了,每次回来住酒店好了。”我不。我喜欢每次回来后,半夜里擦着房间里的土,洗着一箱的衣服,又看完一部闷骚的电影,沉沉睡去。
这个不用飞的2010年。我就想隐在北京。宅着。卧着。被遗忘。被抛弃。
从厚厚的日记本撕掉了09年11月以来的日记。
对朋友,对生活,对家人,我有了新的认识。那些离开的人,总要离开。那些不再和你说话的人,也用不着和他说话。那些该遗忘的人,应彻底遗忘。
有这么些人,就这样,悄悄地,从生活圈里,被划将出去,变成了“perfect stranger”。
今年生日倍加伤感。所以没有庆生啦,同学们。其实去年也没有的,对吧?
只要让我知道,你们依然在那里,就够了。

武魁

朋友看中一块“武魁”的匾,没买。问为何,他说:买了还得担心是否是真的等等,这种忧虑已经大过对它的喜爱程度了。
我们总是怀有理想前行,也总是在第一眼就知道是否喜欢一个人。
我们会为理想执着前行么?我们会为了这个喜欢的人放弃种种吗?
我们大约大部分时候都不会。
做一份喜爱的工作,也许会因为路途艰辛而磨灭了对它的喜爱。喜爱一个姑娘,也会因和她相处的种种不快,而磨灭了那份爱。
前几日梁宁姐问了我一个问题,问得我心戚戚的,她说:“前10年你是互联网和商业的专家,那么10年后呢?你真的要丢了这些积累吗?”
我回答不出。我是个随波逐流的人。我的努力完全不体现在改变命运上。
我的努力,现在放在让每一天都过得开心上,生命真的短暂,眼看人生黄金年份的前面半截就要过去,还有什么理由阻挡我们和喜欢的人共事、做自己喜欢的事?爱自己喜欢的人?吃喜欢的美食、喝喜欢的酒?生活的意义就在于不思考太多,去做就对了。
cherry说看到话剧《七年知痒》的广告语,就很想去看,它是这么写的:“这些人花了七年的时间去寻找答案。真爱要靠自己去找。找到了,就会明白人与人相濡以沫的珍贵;就会明白路过、看过、吸引过、受伤过、深爱过,这些已然是幸福。”
前面那半句太矫情,我欣赏的是后面那部分:“路过、看过、吸引过、受伤过、深爱过,这些已然是幸福。”人生就是经历,这辈子既然生而为人,就好好做人,不纠结、不攀比、不期望太高,心中允许自己做到怎样,便做到怎样,哪怕你的能力远远超过内心的需求。
我想,也许,这才是淡然吧。
不过话说回那块“武魁”的匾,若是我,大约会直接买下,甭管它到底是何物。我喜欢那些知道自己要什么,又勇敢伸手去拿的人。